你好,我是月晖。
没记错的话,我之前应该是在文章中写过这个话题,不过近期它实在是发展到了堪称荒唐的程度,以至于我觉得有必要延伸开来,再写一篇了。
在中国大陆上大学,一名成年的学生很可能并不享有决定自己假期去向的自由。学校会要求他们在放假之前,先填写一份家长知情同意书,其中写明自己将于何年何月何日去往什么地方,停留在校外何处住所。这样一份同意书的末尾是留给家长签名的位置,需要学生的监护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本人所在学校的家长知情同意书格式如下:
签署它需要频繁到什么程度呢?在极端情况下,我会被要求在一周之内向宿舍长递交三次。
一次是中秋放假,总共三日假期,实际上两天是周末只有一天真正的额外放假,你就需要交这样一份同意书。中秋放假既已如此,国庆放假就更不必说了,今天下午又交了一份国庆的。
除此之外,由于我是本地人,大部分周末我都回家,所以每学期开始时还需要再交一份作用于整个学期的家长知情同意书。这份上面的日期一栏,写的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到结束,旁边附注是各个周末。
这是本学期遇到的,上个学年中寒假开始前、暑假开始前,以及什么清明五一之类小长假开始前,我交过一份又一份。
在我高中时期,我印象中需要家长填回执签字的也无非就是一些英语听说考试报名事项之类的东西,那个时候寒暑假应该不需要交回执,五一十一这种假就更不必说了。小学和初中时期肯定更严一些,每个假期前我记得都会发放假通知,上半部分写通知内容,下半部分是回执家长签完字撕下来次日上交,但那时都绝对没有我过周末也要让家长签字同意的规矩。而且,这些回执签字中从来都不需要我明确写出住址。
在经历了十二年寒窗苦读之后,做题家成功把自己送进了985,然后发现兜兜转转一圈回到原点,所谓大学者不过是新的托儿所,学校对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预期居然低于小学水平。
高校要求学生填写假期不在学校期间的住址,是在索要学生的个人信息,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如果你要找法律依据的话,这种行为仅有的豁免依据就是援引教育部第41号令中第四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虽然这句话后面还有后半句:“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好,就算我们认为这一点是合规的,那么对于成年且精神状态正常的学生来说,为什么不是本人签字,而是要求其监护人签字?学生本人既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还必须找家长转一到手么?
从法理上讲,中国大陆的高校用这种方式索要学生的校外住址,强制要求监护人签字,就是不合法。当然,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多了去了,如果这真是以牺牲合规为代价作出帕雷托改进无可厚非,但是这种强制签字制度是什么?
它只是一种免责保证,如果学生假期不在学校期间出了什么事,学校理论上免责,这个责任不由学校承担。
很显然,几十年前刚刚恢复高考那会不可能给大学生设这种规定,大部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中也没有这种规定,中国大陆之所以会有一定是因为之前出过事,校方付出过极其惨重的代价,所以现在不惜平日消耗行政资源给自己买保险,对冲极端状况下的风险。
极端状况有什么,我查了一下类似案件,网上能查到的主要其实就是学生放假期间死在外面,当然严重伤残亦属此类,包括但不限于假期私自到水库/江河野泳溺亡、校外租房一氧化碳中毒、校外饮酒聚会猝死、跳楼、跳河、服毒。其他我能想到的情况,也无非就是假期开房染上性病或者意外怀孕吧。
以中国千万级大学生的基础,出现这种事是非常正常的情况,而且很显然欧美人肯定有更多样的方式作死,其大学生死亡率肯定高于中国大陆的大学生。不正常的是,少数中国家长会发生这种事后跑到学校来闹,认定学校要为学生在校外的非自然死亡担负责任,索要赔偿。
学校无责,这些人无理,他们可以在大学正门前拉白底黑字横幅、放花圈、设灵堂、放哀乐、烧纸钱,嘴里喊的是讨要说法追究责任,最终诉求无一例外全是索要巨额赔偿,开口就是数十万至百万元不等。这种比谁不体面的斗争里,象牙塔怎么可能获胜,最终多以大学赔钱认栽告终。
被讹多了,大学也就学聪明了,此后就进入免责声明时代。
如果这种闹事不可避免,在我看来大学要求签责任书的做法毫无问题,既然没有规则,为了教学秩序出此下策自保当然不算错。不过,这种闹事真的不可避免吗?
我分开说治标与治本,先说指标。
在我看来,真正的错是从一开始就不该允许这种闹事的人存在。有没有法?有没有禁止扰乱公共秩序的条文?既然有,那么这种闹一律按违法处理,该出动警力出动警力,拘留十个八个,剩下的立刻就老实了。“法令不行,而苟且之风盛也”,在这个该付出成本的地方没付出成本,最终成本一定会转嫁出去。
我知道,必然会有执法难题,直接拷走哭天抹泪的六旬老人,民警执法是困难,且一旦被拍下来放在网上必然激起民怨,同时给攻击者提供素材。但是啊,以雷霆手段平息事端,这些年来真的很少么?上述所说的这些,真是什么不可妥协的代价么?反正还有GFW。之所以不愿意做,无非是政治成本-收益比的权衡而已。
对地方官员来说,最大的政治风险是家长进京“非正常上访”或在重点节点去省委巡视组告状。相比于直接动用雷霆手段,压力一下高校让高校出钱给自己规避风险,毫无疑问是没什么成本,但收益更高的选择。
再说治本。为什么会有这种家长?因为在过去很长的岁月里,个人与集体的绑定密切程度远胜当下。在很多家长成长的时代,毕业生出来直接分配工作还是这个社会的常态,个人依附于组织,组织为个人兜底,这是那时的互换规则,现在规则已变,人心还在从前。
如果这种对组织的极度依赖之心还在,那么后续一切无非是从这颗种子长出来的树,家长闹事也好,签同意书也好,都是这棵树上的不同分支。
自由与创新,从来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985大学都沦落到需要让学生一周交三份执行同意书的地步,那也就不要再问为什么缺乏创新,为什么拿的诺奖不如别国多了。在每一次学生想过一个周末,都需要找监护人批示的时候,答案早已明明白白。
这么养出来的学生,天天宅在家里啃老才是天经地义,如果竟然能出去工作自食其力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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